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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救助|用特别的爱温暖你

【第195期】 玉环检察 2023-02-10


有这样一群特殊的孩子

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不幸

或是身体,或是心灵

他们犹如折翼的天使

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呵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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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星的

故事



小星(化名)今年12岁。因是非婚生女,小星自打出生后就被妈妈丢在玉环,和外婆相依为命。张某是小星和外婆暂住处的邻居,平常对婆孙俩照顾有加,外婆对他也很信任。


2018年4月的一天晚上,张某趁外婆上夜班不在家,向熟睡中的小星伸出了魔爪。后来张某被抓获归案,但此事对小星造成的阴影却挥之不去。本就缺失母爱的她,像变了一个人:白天不敢出门,害怕与人交流;晚上难以入睡,就算睡着也常常半夜惊醒。

案件移送至玉环检察院,未检部检察官得知小星的状况后,立即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介入,帮助小星抚平心灵的创伤。在了解到张某无力进行赔偿,而婆孙俩生活非常困难后,未检部将小星需要司法救助的线索移送给案管办。


在仔细审查外婆提交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,并实地核实她们的家庭情况后,玉环检察院决定给予小星3万元司法救助金。2018年7月16日,小星的救助金发放到位。接过钱的外婆激动哽咽:“谢谢检察院,检察官为了我们家的事忙前忙后,真是太感谢你们了……”

一个月后,玉环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。庭审归来,检察官拨通了外婆的号码。对方告诉检察官,小星在接受几次心理辅导后,慢慢卸下心防,已逐渐恢复昔日的笑容。开学在即,因为有了司法救助金,小星的生活费和学杂费也不用愁了。

听到这个消息,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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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



什么是司法救助?

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,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。

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司法救助?

(一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(二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,急需救治,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;

(三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,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、扶养、抚养的其他人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(四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,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(五)举报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、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,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(六)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(七)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,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。

司法救助传关怀,雪中送炭暖人心。

玉环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,以未成年人、孤寡老人、残疾人、特困家庭为关注重点,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,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。

今年以来,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8人,发放救助金18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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